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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登记证办理程序及使用

来源:日期:2017-04-13

《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程序及使用

一、申领人员范围:

(一)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二)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三)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

(五)外国人来华就业,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其他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发放工作流程:

一、申领人员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登记表;

二、申领人员提交有关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及相关资料;

三、经办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办理登记;

四、审核通过后,录入计算机进行打证;

五、加盖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章和钢印,由工作人员通知本人领取。

 

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没有就业经历的,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户口本主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3、毕业(肄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4、二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

5、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开未就业证明。

二、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户口本主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3、毕业(肄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4、二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5、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复印件。

三、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户口本主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3、毕业(肄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4、二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5、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四、旧证换新证的,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户口本主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3、毕业(肄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4、二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5、居住地所在社区开未就业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复印件;

6、持《再就业优惠证》和《山西省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使用:

根据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之十二、十三条之规定:

劳动者可凭此证享受创业培训、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在失业期间的其他保险待遇。

此外,经人社部门认定,个体经营人员凭该证可申请享受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凭所录用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也可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为确保您享受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的权利,请根据个人情况如实提供上述资料。

就业创业登记证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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