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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认证须知

来源:日期:2017-04-21

一、特别声明

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经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授权、山西省教育厅批准,在山西省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工作,为山西省学历认证唯一合法代理机构,其它机构均无权认证,社会各界谨防上当。

二、认证项目:

1、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

2、成人、自考、网络教育、开放式教育学历证书认证

3、军队院校学历证书认证

4、大学成绩单认证

5、山西省内中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

6、山西省内学位证书认证

三、认证程序

第一步: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点击下载中心或到现场领取,如为委托代办,需同时提供申请者本人确认并签字的《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集体申请认证时,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单位公章(信中明确办理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及办理人员的有效证件。

第二步:准备认证申请材料:

1、申请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第二专科、第二学历、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在申请认证时需要同时提供前置学历复印件。

1992年及以前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派遣证原件或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审批表、学籍材料、毕业花名册、派遣花名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毕业院校档案馆公章、经办人签字并留办公电话)

2、申请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开放式教育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

根据有关部门“关于做好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资格学历复查”的通知精神,成人、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等证书申请认证,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

1992年及以前成人证书认证提供个人档案中的考生登记表原件或提供学校成人高考录取审批表、学籍材料、毕业花名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毕业院校档案馆公章、经办人签字并留办公电话)

1992年以前山西省外院校毕业证书,请您尽量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以及其他与学习经历相关的档案材料复印件,这样将会缩短您的认证时间。

2001年及以前自学考试学历,还需提供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原件,省自考委查询单(盖公章、经办人签字。省自考委地址:太原市长风商务区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集阜北街9)

申请“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三沟通)的自考学历,还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原件。

“湖北自考毕业证书”申请学历认证,请与“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我中心不予受理。

3、申请军校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是否现役”的情况,分别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复印件、退伍证或转业证复印件(如转业证丢失,请提供个人档案中的转业审批报告复印件),以及个人档案中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或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或学员登记表复印件。其中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士兵入学批准书复印件;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复印件;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

特别提示:凡不符合国家教育委员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规定的,学历认证不予通过。”并不予复议。

4、申请本省普通中专学历认证,须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报到证(即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登记表2006年以前本省中专还须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及档案馆招生录取审批表、学籍证明、毕业花名册、派遣花名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毕业院校档案馆公章、经办人签字并留办公电话)。(注:本省成人中专和无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章的中专毕业证不予受理)。中专毕业证原件丢失和省外中专学历均不予受理。

5、申请本省学位认证,须提交申请表、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07年以前的学位证还需提供个人档案中授予学位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学校章)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位证明》,以及登录山西毕业生网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登记表。学位证原件丢失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1、原学历证书丢失,需到毕业院校补办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的样式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肄)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证明书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高等教育学历证明属于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毕业证书原件有涂改不予受理。

第三步:选择报告领取方式

A.到认证现场自取

证书持有人可凭本人身份证及交费票具到前台领取报告,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及交费票具。

B.邮寄认证报告

本人或者代办人办理期间同时填写邮寄单办理报告邮寄手续

第四步:现场办理

我们的地址是: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可乘坐877870817路公交车到“省政务中心”下车。

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 其他常见问题

学历认证时限:

1、一般情况,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2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如超出20个工作日未能完成认证,如认证人未书面申请撤销,将按延期处理。

2、早期学历在只能提供基本资料的情况下,认证时间可能会延长。

3、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认证处将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费用。

4、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避开假期申请认证,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认证进度查询:

为方便申请人随时了解认证办理进度,申请人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认证报告申请进度查询页面(http://www.chsi.com.cn/xlrz/report_sqjd.jsp)凭证书持有人姓名和证件号码查询认证进度。省内中专、学位证书认证进度登陆山西毕业生网进行查询。

申请复议: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出复议申请。因相关申请资料逾期销毁,故超过2个月不再受理复议,需重新提交资料进行认证。

申请复议须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毕业证、身份证,同时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复议。具体情况如下:

1、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需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毕业生花名册等材料复印件,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开具的“学历属实”的材料,上述材料需要注明经办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2、如因户籍变更导致姓名、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需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材料原件。注:身份证变更材料须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

3、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4、军校毕业学历申请复议,只需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新生学籍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管理中心联系,电话是010-66717517

5、自出报告日期两个月内申请复议不再收取认证费用,如需邮寄复议结果,需另行支付邮寄费,请参考报告领取方式中的邮寄费资费标准。

学位证明 

学历证明

学历认证申请登记表

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

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7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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